私隐政策

  • 保密政策

    个人数据处理隐私政策


    1. 本个人数据处理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规定了个体企业家 Dosiev Said Sharipovich,纳税人识别号(INN)22206199201278,地址: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斯维尔德洛夫区伊布拉伊莫夫街40号5室(以下简称“公司”)与网站 dosmanhotelbishkek.com 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之间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关系。


    **“用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其希望订购公司的服务、发表评论、在网站上注册,或通过公司互联网资源的功能实施其他相关操作。


    **“网站”或“公司互联网资源”**是指属于公司的网站 dosmanhotelbishkek.com,包括其所有域名层级。


    **“个人数据”**是指与已经直接或间接确定或可确定的自然人(公民)有关的任何信息。


    **“个人数据处理”**是指使用或不使用自动化手段,对个人数据进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系列操作,包括:收集、接收、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 уточтение(更新、修改)、提取、使用、传输(传播、提供、访问)、匿名化、封锁、删除以及销毁个人数据。


    2. 本政策规定了对网站 dosmanhotelbishkek.com(以下简称“网站”)用户个人数据进行处理的程序、个人数据处理的条件和原则、用户的权利和公司的义务,以及有关保护所处理个人数据所采取措施的信息。


    3.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从用户处获得的所有个人数据。


    4. 用户通过在网站相应字段中填写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在必要情况下填写电子邮箱地址(E-mail),并随后点击“发送”“请求咨询”或其他相关按钮,即表示用户同意本政策。相关字段用于提交咨询请求、预约、发送订单或实施网站功能所规定的其他操作。


    如不同意本政策的条款,用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网站。


    5. 用户在使用网站功能时,可以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数据(个人数据的具体类型和范围取决于用户所使用的互联网资源的具体功能):




    • 姓氏;




    • 名字;




    • 电子邮箱地址;




    • 联系电话号码;




    • 用户身份识别信息(User ID)。




    6. 用户提供个人数据即表示同意公司对其个人数据进行处理(直至用户撤回其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包括在本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收集、存储、匿名化以及向第三方传输。


    公司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包括向用户提供广告信息、参考信息以及与网站功能相对应的服务,以及本政策第8条规定的其他目的。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公司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2008年4月14日第58号法律《个人性质信息法》,并结合欧盟2016年4月27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的相关规定,以及吉尔吉斯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和当地规范性法律文件。


    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数据处理同意书自用户提供同意之日起生效,直至处理目的实现或用户撤回同意为止,除非现行法律另有规定。


    用户可以随时按照本政策规定的程序撤回其向公司提供的同意。


    7. 如果用户希望在个人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或已过时的情况下对其个人数据进行更正,或者希望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用户必须向公司发送正式请求。


    邮件主题应为“更正个人数据”或“停止处理个人数据”,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smanhotels@gmail.com


    邮件中必须注明用户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以及相应要求。


    8. 公司将用户提供的数据用于以下目的:




    • 在网站上注册和识别用户,并为用户提供完整使用网站的机会;




    • 就用户提交的请求进行进一步沟通,包括在必要情况下由公司的合作伙伴作为第三方履行用户请求相关义务,并就公司服务的提供进行咨询;




    • 创建账户并提供用户在合作伙伴网站上的个人账户访问权限;




    • 发送信息类通知;




    • 对商品、工作及服务进行广告宣传和推广,包括根据所获得的用户个人偏好及设置相关信息进行推广;




    • 对公司网站的运行进行评估和分析;




    • 根据用户提供的匿名化信息分析广告投放效果并进行统计研究;




    • 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用户有关促销活动、折扣及特别优惠的信息;




    • 开展市场调查,包括在必要情况下聘请第三方作为承包商、执行方或顾问;




    • 与合作银行就向用户提供贷款和/或协调贷款条件进行沟通。




    9. 公司不核实用户提交或填写的数据。因此,在用户提供个人数据时,公司基于以下前提:


    用户: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使用网站的人员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则个人数据处理同意书由其法定代表人提供;




    • 提供真实、准确的本人信息(或其所代表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信息)。用户自行负责保持所提供个人数据的最新状态;




    • 自行负责保持所提供个人数据的最新状态;




    • 知悉用户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可能被其他人员获取,并可能在本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被其他用户复制或传播。




    10. 公司根据以下原则处理个人数据:




    • 合法性原则;




    • 将个人数据处理限制在具体、预先确定且合法的目的范围内;




    • 不得对个人数据进行与收集和/或存储用户所提供数据的目的不相符的处理;




    • 所处理个人数据的内容和范围应符合其处理目的;




    • 不得处理与处理目的相比属于过度的数据;




    • 确保个人数据相对于处理目的而言准确、充分并保持最新;




    • 在达到数据处理目的、不再需要进行相关处理,或收到用户要求销毁个人数据或撤回个人数据处理同意的申请后,对个人数据进行销毁或匿名化,以防止其被披露。




    11. 公司在处理个人数据时采取必要且充分的组织和技术措施,以保护个人数据免受非法访问以及其他非法行为。


    公司对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遵循以下规定:




    • 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使用位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的数据库进行;




    • 个人数据既可以通过自动化手段处理,也可以不使用自动化手段进行处理;




    • 除本政策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公司承诺不向第三方传输从用户处获得的信息;




    • 在必要情况下,公司基于用户的同意,将用户个人数据传输给公司的第三方合作伙伴,以履行对用户承担的义务;




    • 公司以及在必要情况下接收用户个人数据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均有义务对个人数据予以保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披露或传播个人数据,除非现行法律和/或本政策另有规定;




    • 用户个人数据存储于电子介质上;为履行对用户承担的义务,在提取个人数据后,也可以将其存储于实体介质上;




    • 个人数据的保存期限以客观上履行对用户义务所需的期限为限,并根据以下最先发生的事件确定:




      • 用户通过个人账户删除个人数据;




      • 公司因收到用户关于销毁个人数据或撤回个人数据处理同意的要求而销毁个人数据;




      • 用户同意的有效期届满;






    • 在履行对用户的义务后,除收到销毁数据的要求或撤回数据处理同意的情况外,公司有权以匿名化形式保存用户个人数据,用于本政策第8.7条规定的目的。




    12. 在本政策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有必要将用户个人数据传输给公司的第三方合作伙伴,该传输应符合以下条件:




    • 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处理和使用个人数据时确保其保密性,并承诺不向其他人员披露数据,也不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传播用户个人数据;




    • 第三方合作伙伴保证在处理个人数据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使用信息保护工具;发现并记录未经授权访问个人数据的事实,并采取措施恢复个人数据;限制个人数据访问权限;对所采取的个人数据安全措施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进行控制和有效性评估;




    • 第三方合作伙伴不得传输或传播用户个人数据。




    13.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的合理且适用的要求提供信息,以及公司向依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履行对用户义务的合作伙伴提供相关信息,不属于违反本政策规定义务的行为。


    公司以匿名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有关用户的数据,用于评估和分析公司网站的运行、提供个性化推荐、根据用户个人偏好和设置展示广告,以及开展市场、分析和/或统计研究,也不视为违反本政策。


    14. 公司有权使用“Cookies”(“Cookie”)技术。


    Cookies是用户在使用网站过程中,通过安装在用户设备上的软件自动向公司传输的数据,包括IP地址、地理位置、有关浏览器和用户设备操作系统类型的信息、用户使用的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特征,以及访问网站的日期和时间。


    Cookies不包含机密信息。


    Cookies用于记忆用户的偏好和设置,以及收集有关网站访问情况的分析数据。


    使用网站即表示用户同意使用所有Cookies和有关网站访问情况的分析数据,并同意将相关数据传输给第三方。


    15. 公司获取用户的IP地址信息,以及用户通过哪个互联网网站的链接访问本网站的信息。


    这些信息不会被用于确定访问者的身份。


    16. 用户有权从公司获得与其个人数据处理有关的信息。


    公司免费向用户或其代表提供查阅与用户有关的个人数据的机会。


    如果发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已过时,公司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在不超过7(七)个工作日内对用户个人数据进行必要修改,并通知用户所作出的修改。


    如果用户或其代表向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其个人数据被非法获取或处理,或者与其个人数据有关的行为与数据处理目的不一致,公司应在不超过7(七)个工作日内销毁该用户的个人数据,并通知用户所采取的措施。


    17.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有义务停止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或确保第三方合作伙伴停止处理:




    • 发现对用户个人数据进行了非法处理;




    • 用户撤回对其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 收到用户关于销毁个人数据的要求;




    • 达到个人数据处理目的。




    发生上述情况时,公司停止处理个人数据,并确保在不超过30(三十)日内销毁相关数据,除非法律规定了其他期限。


    如果无法在上述期限内销毁用户个人数据,公司将对用户个人数据进行封锁,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确保其销毁,但最长不得超过6(六)个月。


    18. 公司自行确定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名单,并通过任何可用方式向用户公布,包括在网站上进行发布。


    19. 公司有权随时修改本政策。


    本政策的最新版本将发布在网站上。


    20. 在新版本政策发布后继续使用网站或其服务,即表示用户接受本政策及其条款。


    如果用户不同意本政策的条款,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网站及其服务。


    21. 与本政策和/或个人数据处理有关的所有问题,应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dosmanhotels@gmail.com

  • 要约协议

    有偿服务公共合同


    个体企业家 Dosiev Said Sharipovich(多西耶夫·赛义德·沙里波维奇)——DOSMAN HOTEL***,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由总经理 Dosiev Said Sharipovich 根据2023年4月14日签发的第003-2023-169-869号证书代表,与任何自然人(以下简称“客户”)签订本有偿服务公共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合同是服务提供方通过网站 dosmanhotelbishkek.com 以有偿方式提供酒店服务的协议,通过公开要约方式订立,并规定此类服务的提供程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文本由服务提供方发布在互联网网站 dosmanhotelbishkek.com 上。双方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民法典》第398条第2款,达成如下协议:


    1. 合同标的


    1.1. 根据本合同,服务提供方在酒店有空闲客房的情况下,有义务向客户提供酒店服务;客户有义务接受并支付酒店服务费用。


    1.2. 服务预订由服务提供方通过网站 dosmanhotelbishkek.com 提供。


    1.3. 本合同使用以下术语和缩写:



    • 网站——位于互联网地址 dosmanhotelbishkek.com 的网站。

    • 个人账户——因客户注册而在网站上创建的受保护页面集合,客户通过在网站指定字段中输入其身份验证信息(电子邮箱地址和密码)即可访问。

    • 账单——账单、发票、价格确认协议账单或其他类似文件,用于确定服务费用,并在必要情况下确定付款程序。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和定义,根据上下文,在单数和复数形式下具有同等含义。

    • 客户可以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在网站规定的整个期间内完整使用其申请并支付费用的服务。

    • 服务提供方在本合同框架内不向客户提供与合同标的无关的个别咨询。


    2. 合同订立程序及访问权限的提供


    2.1. 本合同属于公共合同。根据本合同,服务提供方承担向不特定范围的人员(客户)提供服务的义务。 Вставленный Markdown


    2.2. 将本合同文本发布在网站上构成服务提供方向不特定范围人员发出的订立本合同的公开要约(《吉尔吉斯共和国民法典》第386条第1款、第398条第2款)。


    本合同通过客户加入本合同的方式订立,即客户完整接受(承诺)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不附加任何条件、例外或保留(《吉尔吉斯共和国民法典》第387条)。


    2.3. 客户接受本合同条款的事实,是指客户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支付其所订购的服务费用。


    如果客户使用相关银行提供的信贷资金支付所订购的服务,则客户接受本合同条款的事实为客户与相关银行签订相应的银行合同,以支付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费用(《吉尔吉斯共和国民法典》第399条第3款)。


    2.4. 客户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程序接受本公开要约,即表示客户同意本合同文本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民法典》,客户被视为依据本合同与服务提供方建立合同关系的一方。同时,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第2、3款及第399条第3款,本合同被双方视为以书面形式订立。


    2.5. 客户完成本合同第2.4条规定的行为后,服务提供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向客户完整提供其申请并已支付费用的服务。


    3.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服务提供方有义务:



    • 在网站 dosmanhotelbishkek.com 上向客户提供有关酒店及其服务的必要信息,以及订购和付款的操作说明。

    • 在工作日09:00至18:00期间向客户提供有关服务提供和/或网站运行问题的信息支持;星期五以及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规定缩短工作时间的工作日,支持时间截至17:00。

    • 客户有关支持的问题应发送至电子邮箱:dosmanhotels@gmail.com

    • 如发现因服务提供方或其过错导致的网站运行错误或缺陷,服务提供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并采取措施消除所发现的错误或缺陷。

    •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和条件退还客户已支付的款项。


    3.2. 服务提供方有权:



    • 在不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修改本合同条款、增加新条款或本合同附件。

    • 未经客户同意聘请第三方履行本合同。

    • 要求客户提供正确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信息和文件。

    • 调整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价格,并在网站上公布最新价格。

    • 为对服务提供方技术资源进行必要的计划性预防维护和维修工作,暂时停止网站运行。

    • 更换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聘请的第三方。


    3.3. 客户有义务:



    • 按照本合同、账单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和/或双方通过个人账户中的消息约定的条件支付服务费用。

    • 及时提供提供服务所需的完整、真实信息,包括在网站注册时提供的信息。

    • 仅将网站功能及访问权限用于个人或其他非商业目的。

    • 对个人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访问数据。

    • 一旦发现未经授权访问个人账户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服务提供方。

    • 不得在网站或第三方资源上发布其他人员的个人数据,包括其网站个人账户的访问数据;不得使用或试图获取其他用户的个人数据。

    • 不得以他人名义或代替他人注册为用户,也不得以用户身份注册团体(联合组织)、法人或个体企业家。

    • 不得使用旨在破坏网站正常运行的软件或实施相关行为;不得上传、存储、发布、传播或提供访问病毒、木马及其他恶意程序的权限;未经服务提供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自动化脚本(程序)收集网站信息。


    3.4. 客户有权:



    • 在完成访问权限提供条件(本合同第2条)后获得个人账户访问权限。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服务提供程序及网站运行相关问题获得信息支持。

    • 仅将个人账户访问权限用于非商业目的。

    • 就本合同标的和/或网站或个人账户的运行向服务提供方提出意见、建议和/或反馈。


    4. 服务费用及付款程序


    4.1. 服务提供方服务的费用根据网站 dosmanhotelbishkek.com 上公布的商品/服务价格或账单中双方约定的价格确定,货币为吉尔吉斯斯坦索姆。


    4.2. 客户按照一次性100%预付款的条件支付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费用,将款项转入服务提供方的结算账户,除非向客户出具的账单另有规定。


    4.3. 付款日期为资金到账服务提供方结算账户之日。


    4.4. 客户应通过服务提供方支持的付款方式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应金额。服务提供方有权自行确定此类付款方式,并通过在网站上公布最新付款方式列表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客户。


    具体的付款及退款规则载于本合同附件1。


    4.5. 客户有权使用相关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信贷资金支付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费用(以下简称“贷款”)。


    4.6. 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并非贷款合同,服务提供方不是贷款人,也不承担相应的贷款义务。


    客户知悉并同意,贷款由相关银行按照其规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


    服务提供方不对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的条件承担责任,包括贷款利息的金额和支付,以及银行拒绝提供贷款的情况。


    与银行提供贷款有关的义务由客户自行履行。


    4.7. 服务/商品的提供日期,是向客户实际提供相应服务/商品的日期。自该日期起,相关服务/商品视为已向客户提供。


    5. 双方责任及责任限制


    5.1. 如果客户违反本合同条款,服务提供方有权停用客户的个人账户访问权限,并封锁客户对网站的访问,且无需退还客户已经支付的款项。


    5.2. 服务提供方不承担以下责任:



    • 不承担由用户(包括客户)主动创建的即时通讯群组(WhatsApp、Viber、Telegram)中所发布信息内容的责任;

    • 不承担第三方使用客户在此类群组中提供的个人数据所产生的责任;

    • 不承担客户互联网连接质量以及客户设备和软件运行的责任;

    • 如果规定了相关技术要求,不承担客户设备的技术参数不符合课程材料播放要求的责任;

    • 不承担合同规定的服务与客户个人预期不一致的责任。客户的主观评价不构成服务质量的客观标准;

    • 不承担客户在使用网站功能时所犯的错误和不准确之处,包括但不限于在填写服务订单时错误填写信息等类似情况;

    • 不承担客户使用或无法使用其选择的合同服务付款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 不承担银行或参与服务付款及规定情况下退款结算的第三方的行为或不作为所造成的责任。


    5.3. 服务提供方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网站运行中出现故障和问题,但不保证网站持续、不间断运行。


    服务提供方不对因技术故障、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其他人员或服务的运行中断、因任何原因限制访问互联网或互联网资源、客户未妥善保管个人账户访问数据以及其他超出服务提供方控制范围的情况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也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5.4. 如果任何一方完全或部分未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则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罢工、战争及军事行动、流行病、大流行病或其他超出双方控制范围的情况,且这些情况发生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并妨碍本合同履行。


    5.5. 如果客户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包括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义务,服务提供方有权通过单方面庭外拒绝履行合同的方式终止本合同,并以电子形式向此前由服务提供方向客户发送课程访问数据的电子邮箱发送相关终止通知。


    本合同自服务提供方发送相关通知之日起终止,或在通知中规定的日期终止;课程材料访问权限同时在相应期限内被停用。


    6. 知识产权及保密


    6.1. 在服务提供方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客户可以获得服务提供方和/或与服务提供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使用权限(以下简称“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服务提供方和/或第三方的智力活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视听材料、计算机程序、LMS(学习管理系统)、教学和/或参考资料、任务以及信息资源。


    客户对于知识产权负有以下义务:



    • 不实施任何侵犯服务提供方和/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尤其是在未经服务提供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复制、录制、再现、复制发行、以任何形式传播、修改任何知识产权,也不得利用知识产权创作衍生作品;

    • 一旦知悉服务提供方和/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应立即通知服务提供方;

    •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于访问网站账户或个人账户的身份验证信息。如发生身份验证信息丢失,或者第三方非法获取登录名和密码,客户必须立即通过以下地址通知服务提供方:dosmanhotels@gmail.com


    6.2. 在客户发送上述通知之前所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视为由客户本人实施。


    6.3. 与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有关、未经服务提供方公开发布且不属于公众知悉范围的任何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


    未经服务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服务提供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他数据,但公开可获得的信息除外。


    6.4. 服务提供方有权在其市场营销和/或广告材料中使用客户在学习课程材料过程中创建的作品,并可以将客户作为软件用户及客户进行提及。


    7. 其他条款


    7.1. 客户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已达到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使用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年龄。


    7.2. 客户确认其已知悉并无条件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被拒绝提供服务:



    • 银行或电子支付系统未确认付款授权;

    • 客户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和程序发起退款程序;

    • 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况。


    8. 最终条款


    8.1. 本合同自客户完成本合同第2.4条规定的行为之日起视为订立,并持续有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


    8.2. 服务提供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修改本合同条款、增加新条款或本合同附件。


    客户知悉此类修改的可能性,并同意进行此类修改。如果客户在修改后继续履行本合同,包括继续使用服务提供方的服务或网站,即表示客户同意此类修改。


    8.3. 本合同修改和/或补充内容或本合同新版本,由服务提供方通过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的方式向公众公布。


    8.4. 双方无条件同意,沉默(包括未就本合同个别条款或资费变化提交书面异议通知)视为客户同意并加入本合同的新版本。


    8.5. 本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必须通过个人账户或电子邮件向另一方发送通知,且通知时间不得晚于计划终止日期前15(十五)个日历日。


    8.6.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失去法律效力、被认定为违法或从本合同中删除,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其他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7. 本合同未规定的所有事项均按照吉尔吉斯共和国现行法律解决。


    8.8. 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所有争议、索赔和分歧,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应按照吉尔吉斯共和国现行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必须遵守争议的诉前解决程序。


    认为其合同权利受到侵犯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提出索赔。


    如果索赔通过任何能够确认发送人身份以及收件人收到相关文件事实的方式发送,则视为索赔已适当提出。


    即使邮件因收件人不存在而被退回,也不妨碍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相关证明文件由另一方持有,则将证明和支持索赔要求的文件副本附在索赔中并非强制要求。


    收到索赔的一方应在收到索赔之日起10(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审查结果。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答复或针对索赔的有理由异议,则视为同意该索赔及其中所述事实。


    8.9. 双方承认通过电子通信方式或通过网站个人账户发送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8.10. 客户同意服务提供方按照网站公布的《个人数据处理政策》规定的条件,对客户在申请服务、网站注册和/或个人账户中提供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8.11. 客户同意服务提供方使用客户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有关服务提供方及其所提供服务的评价,包括客户在服务提供方官方社交媒体群组中发布的评价。


    服务提供方可以在不注明客户完整姓名(姓、名及父称)且不使用客户本人图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使用相关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对评价进行编辑、缩短或修改,但不得歪曲其原意。


    相关评价可以用于发布在服务提供方官方网站、社交媒体页面、广告及其他材料中,以及用于服务提供方向客户发送的信息通知。


    本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客户可以随时通过向本合同中所列服务提供方地址发送书面声明撤回该同意。


    8.12. 客户同意服务提供方向客户发送广告性质的信息、有关服务提供方及其合作伙伴产品和服务的信息通知、促销活动、折扣和特别优惠、抽奖、竞赛及调查信息。


    相关信息可以发送至客户的电子邮箱、客户电话号码,包括通过 Viber、Telegram、WhatsApp 等即时通讯工具,也可以通过邮寄、SMS短信、Push推送通知等方式发送,或通过电话以口头形式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


    9. 双方详细信息


    9.1. 双方同意,客户的详细信息以客户在网站注册和/或申请课程访问权限和/或支付服务费用时提供的信息为准。


    9.2. 服务提供方详细信息:


    个体企业家 Dosiev Said Sharipovich(多西耶夫·赛义德·沙里波维奇)
    Dosman Hotel


    INN(纳税人识别号): 22206199201278
    OKPO: 31842968
    注册地址: 720021,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斯维尔德洛夫区,伊布拉伊莫夫街40号58室
    实际地址: 720011,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穆拉塔雷·库伦克耶夫街103号


    银行: ОАО “RSK BANK”
    结算账户: 1299003310496043
    SWIFT: SESVKG22
    分行BIC: 129001
    银行地址: 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莫斯科大街80/1号

  • 付款及退款规则

    附录1
    向提供有偿服务的公共合同



    这些付款和退款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管辖承包商与客户之间与合同下的服务付款和退款有关的关系 受薪人士 提前终止合同的服务费用。



    1. 服务的最终成本是根据客户选择的产品/服务计算的。 服务付款是通过电汇使用网站上显示的方法之一,由客户选择,通过将资金贷记到承包商的帐户。


    2. 在网站上或通过个人帐户付款时,接受VISA,MasterCard,ELKART卡以及电子钱包付款。 根据Visa和MasterCard国际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统)的规则,以保密和安全的支付原则为基础,使用现代的验证、加密和数据传输方法,通过封闭的通信渠道进行支付。 关于通过支付系统进行支付的规则和程序,客户以相关支付系统的规则为指导,直接向相关支付系统的运营商申请澄清和建议。 承包商特此保留在其权限范围内为使用支付系统的服务提供信息支持的权利,但是,本申请中的任何内容均未要求其提供此类信息支持,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负责,或承担客户选择支付方式和/或支付系统的其他后果。


    3. 要使用Visa或MasterCard银行卡支付服务,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单击"银行卡支付"按钮并单击"支付"按钮以完成付款。


    4. 订单的付款是在重定向到支付系统运营商和/或相关银行的安全支付页面以输入银行卡详细信息后进行的。 与支付页面的连接和信息的传输是在使用3D安全技术的安全模式下进行的。 在输入银行卡数据的页面上,客户必须输入银行卡数据:卡号,持卡人姓名,卡到期日期,三位数安全代码(VISA的CVV2或万事达卡的CVC2)。 所有必要的数据都印在卡片上. 三位安全码是卡背面的三位数字。 如果客户的银行支持万事达卡SecureCode,通过Visa验证,安全的互联网支付技术,您可能需要输入特殊密码才能付款。


    5. 客户的银行卡详细信息不会存储在承包商的服务器或网站上,承包商无法访问客户的付款详细信息。 客户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资料及付款详情,均由有关付款系统的营办商及/或客户的银行确保保密。 除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客户输入的信息,包括付款细节和银行卡数据,不提供给第三方。


    6. 在下列情况下,银行可能会拒绝付款::



    • 银行卡不适用于通过互联网付款;客户可以通过联系服务银行了解这一点。

    • 没有足够的资金用银行卡支付。 客户可以通过联系发行银行卡的银行了解有关银行卡上资金可用性的更多信息。;

    • 银行卡数据输入错误;

    • 银行卡过期了。 卡的有效期通常显示在卡的正面(这是卡有效的月份和年份)。 客户可以通过联系发行银行卡的银行了解更多关于银行卡有效期的信息。


    7. 承包商不控制支付系统和/或银行的软件和硬件综合体。 如果由于任何错误,客户的资金已被借记,但付款尚未得到支付系统和/或银行的授权,则将资金返还给客户的责任在于支付系统运营商和/或相关银行。


    8. 在下列情况下,可退还客户已支付的款项::



    • 由于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的过错,未提供服务/产品。;

    • 在服务开始之前,客户发送了终止合同和退还资金的通知;

    • 在本附件第14段所述的情况下。


    9. 客户支付的资金的全部或部分退款由承包商根据客户发送到承包商电子邮件的书面申请进行。 dosmanhotels@gmail.com 随后将原件寄到承包商的邮政地址: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库伦基耶娃街103号。 承包商有权要求客户填写经批准的退款申请表。



    10. 如果客户在承包商提供货物/服务之前取消合同,则除按信用条款付款外,承包商将退还100%支付给客户的金额。


    11. 如果客户在承包商提供因使用信贷资金而支付的货物/服务之前退出合同,承包商应将资金退还给适当的银行,减去银行向承包商扣留的费用金额。 承包商不负责付款,也不偿还客户根据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使用客户应付给银行的资金的应计利息金额。


    12. 如果客户在承包商提供货物/服务之日起30(三十)个日历日内退出合同,则承包商应将支付金额的50%退还给客户。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品/服务是使用信贷资金支付的,承包商将把资金退还给适当的银行,减去银行从承包商扣留的费用。 承包商不负责付款,也不偿还客户根据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使用客户应付给银行的资金的应计利息金额。


    13. 为了明确解释的目的:如果客户拒绝使用信贷设施(银行产品–消费贷款,分期付款等)支付的服务。),应退还的金额和承包商的费用是从承包商从银行收到的用于支付向客户提供的服务的资金金额计算的。


    14. 如果客户在承包商提供货物/服务之日起30(三十)个日历天后退出合同,则退款将不会进行。


    15. 退款将从收到客户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回到付款的帐户(具体退款期限取决于签发客户银行卡的银行)。


    16. 在更改客户的付款细节时,以及在银行组织使用信贷资金支付服务时,客户承诺在申请中为退款指定银行细节。 如果客户未能提供银行详细信息,承包商不对不正确和/或延迟转账和/或未将资金转移到后者在支付服务时指定的客户付款详细信息负责。

  • 付款及退款规则

    附录1


    向提供有偿服务的公共合同


                本付款及退款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管承办商与客户之间就合约下的服务付款及 已付 提前终止合同的服务费用。





    1. 服务的最终成本是根据客户选择的产品/服务计算的。 服务的付款是通过电汇使用网站上显示的方法之一,由客户选择,通过将资金贷记到承包商的帐户。


    2. 在网站上或通过个人帐户付款时,接受VISA,MasterCard,ELKART卡以及电子钱包付款。


    根据Visa和MasterCard国际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统)的规则,根据保密和安全的支付原则,使用现代的验证、加密和数据传输方法,通过封闭的通信渠道进行支付。 关于通过支付系统付款的规则和程序,客户以相关支付系统的规则为指导,直接向相关支付系统的运营商申请澄清和建议。 承包商特此保留在其权限范围内为使用支付系统的服务提供信息支持的权利,但是,本申请中的任何内容均未要求其提供此类信息支持,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负责,或承担客户选择支付方式和/或支付系统的其他后果。


     3. 要使用Visa或MasterCard银行卡支付服务,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单击"银行卡支付"按钮并单击"支付"按钮以完成付款。


    4. 订单的付款是在重定向到支付系统运营商和/或相关银行的安全支付页面以输入银行卡详细信息后进行的。 与支付页面的连接和信息的传输是在使用3D技术的安全模式下进行的。 在页面上,要输入银行卡数据,客户必须输入银行卡数据:卡号,持卡人姓名,卡到期日期,三位数安全代码(VISA的CVV2或万事达卡的CVC2)。 所有必要的数据都印在卡片上. 三位安全码是卡背面的三位数字。 如果客户的银行支持万事达卡SecureCode,通过Visa验证,安全的互联网支付技术,您可能需要输入特殊密码才能付款。


    5. 客户的银行卡详细信息不会存储在承包商的服务器或网站上,承包商无法访问客户的付款详细信息。 客户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资料及付款详情,均由有关付款系统的营办商及/或客户的银行确保保密。 除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客户输入的信息,包括付款细节和银行卡数据,不提供给第三方。




    6. 在下列情况下,银行可能会拒绝付款::


    6..1银行卡不适用于通过互联网进行支付;客户可以通过联系服务银行了解这一点。


    6.2没有足够的资金用银行卡支付。


    6.3客户可通过联系发行银行卡的银行了解有关银行卡上资金可用性的更多信息。;


    6.4银行卡数据输入错误;


    6.5银行卡已过期。 卡的有效期通常显示在卡的正面(这是卡有效的月份和年份)。 客户可以通过联系发行银行卡的银行了解更多关于银行卡有效期的信息。


    7. 承包商不控制支付系统和/或银行的软件和硬件综合体。 如果由于任何错误,客户的资金被借记,但付款未经支付系统和/或银行授权,则将资金返还给客户的责任在于支付系统运营商和/或相关银行。


    8. 在下列情况下,可退还客户已支付的款项::


    8.1由于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的过错而未提供服务/产品;


    8.2在开始提供服务之前,客户发出了终止合同和退还资金的通知;


    8.3在本附件第14条规定的情况下。


    9. 客户支付的资金的全部或部分退款由承包商根据客户发送到承包商电子邮件的书面申请进行。 doamnhotels@gmail.com 随后将原件寄往承包商的邮寄地址: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库伦基耶娃街103号


    承包商有权要求客户填写经批准的退款申请表。



    1. 如果客户在承包商提供货物/服务之前退出合同,除了按信用条款付款外,承包商将100%退还支付给客户的金额。

    2. 如果客户在承包商提供因使用信贷资金而支付的货物/服务之前退出合同,承包商应将资金退还给适当的银行,减去银行向承包商扣留的费用金额。 承包商不负责付款,也不偿还客户根据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使用客户应付给银行的资金的应计利息金额。

    3. 如果客户在承包商提供产品/服务之日起30(三十)个日历日内取消合同,承包商将退还支付给客户金额的50%。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品/服务是使用信贷资金支付的,承包商将把资金退还给适当的银行,减去银行从承包商扣留的费用。 承包商不负责付款,也不偿还客户根据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使用客户应付给银行的资金的应计利息金额。

    4. 为了明确解释的目的:如果客户拒绝使用信贷设施(银行产品–消费贷款,分期付款等)支付的服务。),应退还的金额和承包商的费用是从承包商从银行收到的用于支付向客户提供的服务的资金金额计算的。

    5. 如果客户在承包商提供货物/服务之日起30(三十)个日历天后取消合同,则退款将不会进行。

    6. 退款会退回付款的帐户,最高可达


    自收到客户申请之日起30天(具体退款期限取决于签发客户银行卡的银行)。



    1. 在更改客户的付款细节时,以及在银行组织使用信贷资金支付服务时,客户承诺在申请中为退款指定银行细节。


    如果客户未能提供银行详细信息,承包商不对不正确和/或延迟转移和/或未将资金转移到后者在支付服务时指定的客户付款详细信息负责。